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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sohu新聞

央行擬為網絡第三方支付定規矩:每天限額5000元



新浪科技訊 7月31日晚間消息,央行[微博]剛剛發佈瞭《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稿顯示,支付機構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年累計應不超過20萬元。這也意味著,普通用戶未來通過網絡支付賬戶在網上進行消費時,將受到金額限制。

央行限額網絡支付的消息,從去年開始就一直在坊間流傳。今日央行最終發出瞭征求意見稿,也將此前的傳聞坐實。

至少三種方式交叉驗證“你就是你”

此次的征求意見稿,將支付賬戶分為綜合賬戶、消費賬戶兩種類型。綜合賬戶可以用於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產品或服務。消費賬戶僅可以用於消費以及轉賬至自己的同名銀行賬戶。

其中,綜合賬戶需要面對面核驗身份,或者用至少5種方式進行交叉驗證身份;消費賬戶需要至少3種方式進行交叉驗證。分析人士認為,這樣的高門檻的驗證方式,將把絕大部分的用戶擋在門外。這相當於要開支付賬戶,要麼去實體網點面對面開戶,要麼找到5傢或3傢以上的權威機構進行交叉驗證,包括公安網驗證、銀行卡驗證、學歷驗證等等,來證明“你就是你”。這對三四線城市、農村的用戶,和那些沒有上過大學、受過高等教育的用戶,將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網絡支付消費金額將受限



每日不超過5000元 年度不超過20萬元

意見稿將支付機構的限額劃為三個范圍:

1、支付機構應根據支付指令驗證方式的安全級別,對個人客戶使用支付賬戶餘額付款的交易進行限額管理。支付機構采用包括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日累計限額由支付機構與客戶通過協議自主約定。

2、支付機構采用不包括數字證書、電子簽名在內的兩類(含)以上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下同)。

3、支付機構采用不足兩類要素進行驗證的交易,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1000元,且支付機構應當承諾無條件全額承擔此類交易的風險損失賠付責任。

現在絕大部分的網絡購物、消費都是通過手機進行,現在手機上基本沒有數字證書或電子簽名。那麼,通過密碼和短信驗證碼進行驗證的交易,單日最高隻有5000元,這對網購體驗帶來影響,比如買個蘋果手機或傢電傢具,就會受到影響。另外,像微信支付這樣,隻有一個密碼驗證方式的,單日累計金額更是被限制在1000元以內。

此外,意見稿也對用戶通過網絡支付的年度消費金額做出瞭限制。意見稿規定,個人客戶擁有綜合類支付賬戶的,其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年累計應不超過20萬元。個人客戶僅擁有消費類支付賬戶的,其所有支付賬戶的餘額付款交易年累計應不超過10萬元。超出限額的付款交易應通過客戶的銀行賬戶辦理。

綜合現在國內的網絡支付市場的情況看,也就是說,未來大部分用戶通過非銀行的第三方網絡支付信用瑕疵辦信貸及結婚貸款銀行哪家門檻低利息低?進行消費時,每日的累計消費金額總計不能超過5000元,每年則不能超過20萬元。

網絡轉賬將受限制

意見稿第十七條規定,支付機構為客戶辦理銀行賬戶向支付賬戶轉賬的,轉出賬戶應僅限於支付賬戶客戶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辦理支付賬戶向銀行借記賬戶轉賬的,轉入賬戶應僅限於客戶預先指定的一個本人同名銀行借記賬戶。

也就是說,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隻能轉賬給自己的同名賬戶,不能轉賬到別人的銀行卡。

此外,對於單筆超過5萬元的轉賬業務,需要單位客戶註明付款用途和事由,並提供付款依據或者相關證明文件,單位支付賬戶向同名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的除外。

互聯網金融業務受限制

此外,意見稿也對第三方支付從事互聯網金融理財業務做出瞭限制。意見稿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信貸借貸貸款全省皆可處理

這也意味著,包括支付寶[微博]、財付通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將無法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如果意見稿最終實行,無疑將對國內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產生深遠影響。(木南)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jrxw/20150731/2030228471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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